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宣城中院印发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实施办法
分享到:
作者:王娜  发布时间:2024-12-23 22:00:2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领域专业技术支持,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鉴定周期长、鉴定费用高、生态环境修复难度大、修复执行监督缺位等问题,近日,宣城中院印发《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生态技术调查官的选任资格、入库流程、日常管理及劳务报酬保障等方面,打破以往聘请生态环境专家停留在咨询层面的做法,面向社会聘请生态科学领域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搭建起法律与环境专业技术的桥梁,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治理+”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生态技术调查官将从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矿业、林业、野生动物、文物等专业领域从事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任,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等核心要素给予技术支持,填补了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辅助制度空白。


 
来源:行政庭
责任编辑:陆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