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信息化赋能 终本清仓再提速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12-05 22:58:52 打印 字号: | |

11月4日,宁国法院在宣城市率先上线运行“终本终结管理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终本后案件执行提供技术支撑,按下“终本清仓”加速键。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中,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暂时退出执行程序,待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后予以恢复执行。为破除终本结案后财产发现难困境,高效推进“终本清仓”工作,宁国市法院在执行办案系统中启用“终本终结管理”模块,对已按终本方式结案的被执行人,继续查控其银行账户存款信息,借力信息化拓宽财产查找途径,更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上线前,技术人员就终本终结管理系统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上线后,由执行局终本团队干警分批全面核查终本后的被执行人资金账户财产线索,将相关结果反馈给案件承办法官,根据核查结果采取相应执行措施。通过核查—反馈—恢复,让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行为无所遁形,提升拒执打击力度,倒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推动终本案件走向“清仓”。

2024年7月,宁国市某耐磨材料公司与江苏某材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期间执行干警执行到位5万余元,一直没有查控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1月15日,执行干警借助“终本终结管理系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的财产状况,反馈发现江苏某材料公司银行账户新进一笔11万余元款项,执行干警立即恢复执行,冻结扣划案款,终本案件成功出清。

中国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与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措施后仍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借助“终本终结管理系统”在刘某某银行账户中冻结到5万余元,发现账户被冻结后,刘某某立即联系法院,经核实,案件终本后双方已私下一次性“结清”欠款,案件即将出清。

截至12月3日,已通过该系统查询终本案件涉财产信息1435次,获得财产线索295条,恢复执行案件31件,出清25件,执行到位金额50万余元。



温馨提示:

被执行人应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呼吁被执行人守住诚信底线、积极履行义务,如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请及时与法院联系,核实后解除相应执行举措。同时,也希望申请执行人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案件“终本”不是“终止”,一旦发现财产线索,法院将立即采取措施,全力兑现胜诉权益。



 
来源:宁法研
责任编辑:陆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