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2014年,冯某向俞某借款10万元,因冯某久拖未还,俞某于2024年7月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冯某认为其已归还的部分款项应予扣除,遂上诉至中院。开庭时,双方仍争执不休,对已归还的款项系本金抑或利息有很大争议。
结案不是终点,事了才是目的。当事人需要的不仅是一纸判决,更需要的是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化解纠纷、走出困境。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案件“症结”在于利息的计算后,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引导双方从借款年限、利息计算方式、诉讼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抵触情绪得以缓和。冯某当庭交付5万元现金给俞某,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给付。至此,这起长达十年的借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