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旌德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林某心里乐开了花,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法院一天时间就帮她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问题。
2022年10月,林某向倪某购买了一批木料,收到货后,林某发现倪某提供的并非其所需的木料,就与倪某联系商量退货退款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约定:倪某于2023年1月10日前退还全部货款。但倪某未按约定退款。
为追回货款,6月6日上午,林某特地从外省赶来向旌德法院提起诉讼。本着司法便民利民的工作理念,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被告了解情况并当场立案。当日下午,承办法官即联系倪某,组织双方来法院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倪某分别于2023年6月11日、9月30日前返还林某5万元、12.9万元。
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林某激动地说:“怎么也没想到,从申请立案到调解结案只用了一天,为这速度点赞!”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一天时间,真正做到快立、快调、快结,体现出旌德法院的司法速度。下一步,旌德法院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效率,扎实办好群众的大事小事难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