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侵害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纠纷案件,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
2022年7月,某知识产权服务公司与某网络作者签署了一份《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许可协议》,取得了该作者所发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许可,包括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权利。两个月后,该公司发现某农业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微信公众号上转载了该作者的10篇文章,且未标注文章出处和作者姓名,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上述行为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实际转载案涉作者文章高达48篇,且均没有取得作者的授权也没有支付相应报酬。此次原告仅起诉了10篇文章,其他38篇文章准备另案起诉。为了减少原、被告双方的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将另外38篇文章均纳入该案审理范围。庭审中,承办法官就侵权行为构成、法律后果等进行了充分解释和说明,引导双方当事人妥善化解矛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3500元。
知识产权保护是维护市场秩序公平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案是宁国法院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增强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宁国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