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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物业拒缴费,法官尽责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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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14 14:46: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原告安徽某物业公司起诉吴某自2017年起拖欠物业费未交,多次催要均未缴纳。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吴某了解其中原由。吴某称因房屋墙体脱落,近几年来多次向物业反映,但仍未解决,并非无理拒交,对于未知的安全隐患谁也无法预料,只有等物业公司解决该问题后才会缴纳拖欠物业费。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并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讨论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日后因墙体脱落而造成的安全隐患。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该问题得以解决,吴某和物业公司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圆满结案。
物业服务类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涉案人数众多,对立情绪较大,若能够针对性地解决当事人的诉求,胜过一纸判决。在生活中每一位业主都希望能够享受更好的物业服务,双方应当时常沟通,相互理解,营造和谐、友善的氛围,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来源:郎法研
责任编辑:刘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