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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地头解纠纷 司法为民暖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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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7 08:07:5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精准对接“三农”领域司法需求,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日前,郎溪县人民法院十字铺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前往该县十字镇新和村,就原告余某某等13人诉被告姚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主动深入了解,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农民诉累。


2010年2月25日原告余某某等13人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被告姚某某经营,协议书约定了承包山地的年承包费标准、支付方式以及承包时山地上树木的补偿方式。被告姚某某不仅一直未支付青苗费,而且从 2020年1月开始也不支付山地承包费。因多次追偿未果,余某某遂在2022年12月将被告姚某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前往流转土地现场,实地考察土地承包情况。考虑到该案案情较为复杂,涉及人数众多,承办法官联合当地村委干部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明利害关系妥善处理复杂纠纷,尽力化解案件矛盾。
下一步,郎溪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走进田间地头,与百姓 “零距离”,让司法 “接地气”,用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盼愁”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郎法研
责任编辑:刘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