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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强制腾空 彰显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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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12 17:23:07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腾空某小区一处被占用的储藏室, 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


2010年4月30日,陈某与宣城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买卖储藏室合同》,陈某向该公司购买编号为11#9号的储藏室一间,约定面积为15m²,实际交付时被执行人陈某发现隔壁11#8的储藏室使用面积超过25 m²,遂将其占用。该房地产公司屡次要求陈某搬离案涉储藏室未果,遂于2022年9月将陈某诉至法院。广德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将编号为11#8的储藏室返还给宣城市某房地产公司。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判决履行返还义务,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采取多种方式联系被执行人陈某,但被执行人陈某采用不接电话、不见面等消极方式对抗执行,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确保案件稳妥执结,执行法官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周密腾房预案,并抽调干警组成7人行动小组,决定对案涉储藏室进行强制腾空。


12月9日上午,执行干警一行赶往被执行人陈某家中,但其已外出,只有其儿媳在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陈某家属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告诫其应积极配合执行工作。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陈某家属表示愿意腾空房屋,并主动交出储藏室钥匙,配合执行干警清点物资,签收财产登记表。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经过一个小时的清点,执行法官成功将案涉储藏室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起返还原物纠纷案顺利执结。


 
来源:广法研
责任编辑:刘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