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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继子女对簿公堂 法官倾情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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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02 17:25: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宁国法院圆满调解一起继母与五子女因分割抚恤金引发矛盾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70多岁的杜某与亡夫徐某系重组家庭,徐某生前系某单位退休人员。2009年,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徐某与前妻(已去世)生育有五个子女,2022年,徐某因病去世,生前单位依据政策发放了一次性抚恤金6万余元,由大儿子领取。安葬事宜处理完毕后,杜某与五子女就补偿的抚恤金分配产生矛盾,杜某将五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抚恤金予以分割。

庭审中,子女们认为,杜某占据其父母建造的老房屋,致使大儿子无房屋居住,需在外租房,不同意向杜某分配抚恤金,杜某认为其与亡夫徐某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关系,理应享有房屋居住权利。双方就抚恤金分配事宜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言辞激烈,互不退让。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理、情理上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抚恤金是相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给予死者亲属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的金钱给付,综合考虑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及所尽义务等,原、被告均有权分割抚恤金。承办法官结合家庭实际情况,杜某与徐某相伴十余年,且与徐某的五子女相处也较为融洽,希望双方均能做出让步。经过法官的一番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在将6万余元抚恤金协议分配后,另行达成房屋居住协议。双方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来源:宁法研
责任编辑:刘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