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德法院邀请广德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涉及中小微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双方当事人现场就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苏某任职于广德一建材公司,从事建材销售经营工作。2020年4月,苏某通过他人介绍与从事水电安装施工的焦某认识并添加其微信好友,后焦某多次以某工地施工为由在苏某处购买建材,其中部分建材由焦某本人签收,部分由其指定代理人签收或直接堆放于某工地仓库,经结算,货款共计94280.70元。苏某找焦某结账,但焦某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眼见推脱不过,焦某又让苏某找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某工地施工负责人田某,但田某拒不承认焦某在苏某处所购建材清单及金额。协商未果后,苏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广德法院充分考虑到案件性质为商事案件,为更好、更快处理案件,遂将案件委托至广德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希望利用商会调解员的商事经验和影响力,引导当事人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委托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诉讼成本、回款进度等方面对各项利弊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兼顾双方利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某对焦某在苏某处所购建材清单予以核对并确认,承认清单所欠货款,愿意自己全部承担此笔欠款,双方按照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共同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法院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据了解,近年来,广德法院始终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广德市总商会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提升商事联调效能,高效妥善化解一批商事纠纷,切实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