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
宁国某建筑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担保人陈某、徐某承担连带责任,并以相关财产作为抵押。自2021年9月21日起,该建筑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月付息。陈某、徐某亦未履行保证代偿还款责任。银行将该建筑公司及其担保人诉至法院,要求偿还结欠贷款本金8810000元,利息235160元。
开庭前,承办法官仔细了解了企业目前的经营、经济状况及抵押物财产保全情况。各被告方对所欠款项均无异议。为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建筑公司表示,自己并非故意不还款,只是受疫情影响,资金回笼缓慢,才导致借款未能按期返还。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出发,阐述了疫情影响下企业面临的困境以及不还款对企业征信造成的不良影响。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下,原告理解了被告的难处,同意了被告分期还款的请求。
本案是宁国法院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通过高效调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涉案企业争取了期限度过难关。下一步,宁国法院将继续加大涉营商环境案件的调解力度,让各类市场主体都能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为市域经济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