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网络上冒充女性与他人进行网恋,进而骗取他人巨额财产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被告人袁某以“贝贝仙女”为昵称,使用女性图片,通过手机在某社交软件上与男性聊天并结识受害人李某。被告人袁某虚构名为“何珍珍”的女性身份,通过文字聊天的形式一步步与李某发展成网上恋人关系。交往过程中,李某曾要求用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与“恋人”交流,都被袁某以各种理由敷衍应付。后袁某以还网贷、日常消费等为由,要求李某向其转账。2021年9月29日至11月18日间,李某通过支付宝、微信向被告人袁某转账合计91203元。该款均被袁某用于赌博及日常消费。
在多次要求视频和线下见面被拒后,李某逐渐对“何珍珍”的身份产生怀疑,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至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才发现两个多月以来魂牵梦绕的“女友”何珍珍竟是男儿身。袁某归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赔偿了李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9120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袁某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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