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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道堵塞家中变“污水池” 法官倾情调解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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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13 14:48: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倾情调解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公共下水道堵塞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不仅有效解决了水管堵塞给原告赵某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而且成功“疏通”了原告和物业公司及邻居之间的关系,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原告赵某父子接到小区物业电话称其名下的房屋出现渗水情况,二人随即赶往家中查看,发现系其家中主下水管道被油污等杂物堵塞积水反涌至室内,造成该房屋主体、附属设施、装潢、家具受损。而赵某父子自从2020年2月疫情起,就未在该房屋居住,一直长期居住在农村老家。没想到好好的房屋如今变成了“污水池”,二人一气之下遂将物业公司及单元楼上四户邻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此次管道堵塞及污水翻涌对其房屋带来的损失。法官受案后,通过认真阅卷和听取当事人意见,梳理出该案的症结并初步确认了责任承担的主体。为了帮助原告解决问题,同时修复其与邻居及物业公司的关系,承办法官未迳行作出判决,而是多次联系多方当事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情法理融合,一方面向物业公司释明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其对公共管道有及时疏通、维修义务;另一方面积极做原告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因其长期不在家中未及时发现问题通知物业解决造成损失扩大,积极争取其对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体谅,且不能因为一时一事矛盾纠纷伤了邻里关系。看到双方的态度明显有所缓和后,承办法官抓准时机组织原被告共同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赵某和物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同意一个月内帮赵某家中更换地板,并免除三年物业费,赵某也对物业公司的解决办法表示非常认可,并于2022年6月2日向法院申请撤诉。此起矛盾纠纷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圆满得以化解。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宣州法院积极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对涉及群众民生的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巧解群众“心结”,用心用情用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解群众急事难事忧心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宣法研
责任编辑:刘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