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亲兄弟之间,有什么矛盾解不开的呢?”在广德法院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朱某友和朱某春兄弟俩纷纷低下了头,表示愿意接受调解。5月25日上午,广德法院法官驱车20余公里,深入竹林山场,现场成功调解一起兄弟二人因山场权属问题引发的长达两年的物权保护纠纷。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该起案件当事人朱某友和朱某春系亲兄弟,2020年5月,朱某春未经朱某友的同意,在朱某友所属山场竹林上“打竹号”(即用毛笔在毛竹上写上自己的姓名以示主权),且阻止朱某友经营这块竹山场。2020年12月,朱某春又未经朱某友同意,在该竹山场上砍伐杂树,遭到朱某友的强烈反对。双方自此矛盾加深,两年期间如同陌路。在多次请求当地村委组织调解无果后,2022年3月,朱某友将朱某春诉至广德法院,要求确认该争议竹山场林权,并赔偿损失20000元。
广德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组织朱某友与朱某春及双方代理律师、亲属、村委会干部一起到涉案竹林山场现场调查及调解。经调查了解,涉案的竹林地林权证上载明为朱某友所属,朱某春的山场与朱某友的山场并不相邻。弄清了来龙去脉,承办法官从法理、亲情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涉山场权属以林权证登记为准,朱某春不得砍伐涉案山场毛竹且不得阻碍朱某友对山场行使权力,朱某友放弃其他诉求。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约定今后和睦相处,不再因此事争吵,原本兄弟俩的心结也得到化解,这起争议最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