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旌德法院走进芜湖县医院巡回审理原告杨某1与被告吕某某、杨某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顺利调解结案。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为何要在医院进行庭审?
吕某某、杨某某两被告系夫妻,与原告杨某是亲戚关系,吕某某的两个儿子欠原告借款本息180580元无力偿还。原告向旌德县人民法院起诉后,吕某某夫妻与杨某商量此债务由其夫妻二人承担,并于2021年3月2日出具借条1份,承诺于2021年8月份还款10000元,12月31日前还款30000元。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未还款,杨某经催讨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180580元并按月利率1.1%支付利息。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吕某某罹患食道癌晚期,妻子在芜湖县医院陪护,无法参加庭审。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旌德法院于2021年10月15日前往芜湖县医院进行巡回审理。审理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释法说理,耐心劝导,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吕某某、杨某某分期给付欠款,自2021年11月1日起,每月月底前给付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利随本清;若被告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则原告杨某有权就被告未付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近年来,旌德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减少群众诉累,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为群众办好实事,解决难题,不仅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