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是一场刺激的冒险。未曾谋面的“前女友”,许久不联系,某天突然跟你示好,你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年近40的王先生,再一次相信爱情,更让他“欣喜”的是,对方竟主动上门“提亲”,从网上“热恋”,到线下见面,王先生沉浸在“幸福”中,完全没有察觉对方设下的“美人计”......
2019年7月,朱某在其购买的微信号中,发现该微信号原使用者张女士与王先生系男女朋友关系,认为有利可图,遂产生诈骗的念头。朱某假扮张女士与王先生进行网恋,并以购买衣物、汽车、手机等名义向王先生索要钱财。后来,朱某一人分饰两角,用另外两个微信号扮演张女士的表哥和父亲,以结婚需购买烟酒、“三金”等名义向王先生索要钱财,共计8万余元。2019年11月,朱某让吴某假扮“张女士”至绩溪县王先生家中,以提亲的名义,向王先生家人索要彩礼60000元及3888元现金红包。王先生父亲当场给付3888元现金红包。次日,王先生及其父亲与朱某、吴某一起到银行取钱,经银行柜员提醒,王先生到当地派出所核实二人的身份,导致案发。吴某被当场抓获,朱某逃离,后在外地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女性身份,骗取他人财物87288.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吴某冒充被害人女友,帮助被告人朱某骗取他人现金3888元,又意图诈骗达到数额巨大标准的60000元彩礼,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诈骗未遂,其行为与被告人朱某共同构成诈骗罪。法院在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洲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朱某退赔被害人损失83400.3元;被告人朱某、吴某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3888元;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在未清楚对方真实身份之前,切莫随意满足其各种要求,尤其涉及到金钱往来的,更要提高警惕,切莫轻易进行大额资金转账或贵重物品赠与,小心“钱”“情”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