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宣州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贫困户纠纷案件,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缓解了被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款压力,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
2013年1月,被告殷某在帮助原告某农资公司运送货物的过程中,不慎驾驶三轮货车翻入水塘导致货物受损,经双方商量后殷某同意赔偿农资公司1.5万元。后殷某陆续给付了6000元赔偿款,剩余9000元迟迟未支付,农资公司遂一纸诉状将殷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归还剩余赔偿款。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了解到被告殷某为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且不幸罹患鼻咽癌中晚期,该户目前虽已实现脱贫,但仍无力一次性支付9000元赔偿款,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耐心地做农资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希望能体恤殷某的实际困难和不幸。通过法官的悉心调解,最终农资公司同意将赔偿款降至5000元,并允许殷某可分两年分期履行赔偿款。殷某对此非常感谢,表示法官的细致耐心让他感受到司法温情,分期支付给经济拮据的他有喘息的时间。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宣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立足“法治扶贫”,为贫困户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涉贫案件,使贫困群众深刻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最大限度地保障涉诉困难当事人合法利益,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