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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法院:执行案件未了结 购票受阻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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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鹏 陈永仑  发布时间:2020-04-15 17:26:53 打印 字号: | |

    4月14日,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彭某,一起来到郎溪县人民法院,请求执行法官对他们之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予以结案,并撤销对彭某的限制高消费令。

  原来,早在2012、2013年时,彭某因为投资经营沙场资金周转需要,两次向高某借款合计4万元。因彭某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归还借款,2016年9月,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彭某偿还上述借款。得知高某立案起诉后,彭某抓紧筹钱,于2016年10月初分3次共归还了1.3万元。当年10月下旬,法院判决彭某一次性偿还高某剩余的借款2.7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彭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多方查控,未发现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017年12月,高某、彭某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近期,看到疫情防控局势好转,彭某经人介绍决定外出务工。在使用身份证订购飞机票时,发现因为有执行案件尚未了结,自己仍是限制高消费令的对象,无法购买飞机票,彭某慌了神,赶紧将剩余的尾欠款全部履行完毕,并邀请高某一同到法院申请结案。


 
来源:郎溪法院
责任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