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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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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丽娜  发布时间:2020-03-31 16:58:56 打印 字号: | |

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乎生计。疫情防控期间,宣州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对受疫情影响的涉企业执行案件采取善意文明的执行方式,在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开辟优先执行、暂缓保全措施等“绿色通道”,切实把保企业促发展落实到企业和职工的心坎里,司法助力企业战“疫”情、渡难关。截至3月26日,该院累计执结涉企纠纷案件9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700余万元,为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暂停履行执行款 帮助企业渡难关

被执行人赵某系宣城市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与申请人王某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然赵某在按期支付了2019年10月至12月的借款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导致其公司停工停产。因公司暂无收入来源,且2020年2月份后复工复产需要购买大批原材料及支付工人工资,赵某无力继续偿还每月6.7万元的借款,遂向法院申请暂停偿还2020年1月至3月的借款,待企业恢复经营后继续履行分期还款义务。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执行干警在了解上述情况后迅速通过电话与申请人王某联系,在历经数通电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工作后,最终王某同意赵某暂缓分期偿还借款,及时缓解了赵某企业的资金压力,保证其2月份得以顺利复工复产。

积极协调斡旋  解企业、工人燃眉之急

申请人朱某系某水利工程队包工头,其诉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达成执行和解后,建设工程公司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眼看春节来临又遭遇疫情困境,朱某急需这笔款项为其工程队工人发放工资,执行法官遂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在耐心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于大年三十连夜给付10万元,确保工人工资得以顺利发放,剩余21余万元待节后上班给付。后因疫情导致建设工程公司无法正常恢复运营,暂时无力支付剩余借款。执行法官积极通过电话促成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申请人朱某做出降低10万元的让步,剩余借款以11.5万元一次性了结。被执行公司代表由衷地感谢法院和申请人在其公司危难时刻伸出援手,这场“雪中送炭”的情谊让他们深受感动。


 
来源:宣州区法院
责任编辑: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