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协议,利用“砍头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索债,对借款人家人进行骚扰。12月17日,广德市人民法院对审理的首起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彭某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十八万元;其余4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四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相应罚金,并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彭某为谋取经济利益,先后租赁办公场所向多人放高利贷获利。2018年8月17日彭某成立广德盛仕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先后纠集姚某、张某、石某、梅某等人负责看管人员或索要债务。彭某等人以租赁的场所为据点,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实施“套路贷”,逐步形成了以彭某为纠集者,以姚某、张某、石某、梅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4月11日,彭某利用喻某某借款5000元急迫心理,诱使喻某某签订虚高的10000元借款协议及收据,在扣除“砍头息”后喻某某实际到手4000元。5月8日,喻某某再次向彭某借款10000元,彭某利用同样的方式诱使喻某某签订虚高的20000元借款协议及收据,实际借给喻某某7500元。2018年8月,李某从彭某处借款10000元,彭某诱使其签订虚高的20000元借款协议及收据,并让喻某某做担保,在扣除“砍头息”后李某实际到手8000元。2018年11月11日,彭某伙同石某、张某等人将喻某某扣押在店内,以持有的三张合计5万元的借条及借款协议逼迫喻某某将其名下的车辆进行抵押,彭某等人非法获利3万元。被告人彭某通过胁迫方式从喻某某处获利共计34300元,其中被告人石某、张某协助彭琳通过胁迫方式从喻某某处获利共计30000元。
2018年9月,被告人彭某与石某、张某商议通过赌博作弊的方式骗取杨某财产,后彭某等人使用药水泡过的扑克牌、佩戴可透视扑克牌的隐形眼镜等作弊手段骗取被害人杨某约人民币11万元,后彭某组织石某、张某、梅某多次向杨某及其家人索债,杨某及其家人被迫支付彭某等人共计人民币95000元。
2018年5月24日下午,被告人彭某、姚某为向吴某某索要债务,对吴某某进行了非法扣押,限制其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2019年1月18日,彭某伙同石某、张某再次向吴某某索要赌债,因索债无果,三人将吴某某带至其母亲家中,在吴某某母亲同意作为债务担保人后才让吴某某获得人身自由,期间吴某某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长约17小时。被告人彭某等人为向杨某索要债务,分别于2018年3月初的一天晚上、2018年10月的一天、2019年3月的一天多次限制杨某人身自由累计时长13个小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张某、石某、梅某、姚某为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的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团伙。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到案后的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