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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之春到宣城法院督导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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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康  发布时间:2019-07-05 16:34:42 打印 字号: | |
  7月2日至3日,省高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胡之春,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毛剑等一行先后到旌德、绩溪、宁国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工作。宣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钢新,相关法院主要领导陪同。

  胡之春一行实地察看了各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了解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执行工作汇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胡之春要求,一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审判工作,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要把好关,实事求是,既不降格也不拔高,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二要继续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成果,要加大执行力度,下大力气解决长期未结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和跨区域系列案件,要加快执行进度,提升执行效率。三要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各地执行情况,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科学构建执行团队,借力信息化建设成果,着力提升执行质效。四要强化宣传攻势,围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重点工作,充分展现干警精神风貌和专项斗争、执行攻坚成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五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强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陈钢新表示,下一步宣城法院将认真落实省高院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化手段运用,积极探索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提升执行质效。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张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