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反映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问题应引起重视
近年来,泾县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呈多发趋势,2011年至2015年5月分别受理此类案件113件、358件、363件、384件、138件,其中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总数占刑事案件的19.1%、20.9%、13.5%、29.3%、31.9%,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占民事案件的5.2%、16.2%、20.2%、20.5%、21.4%。为此,泾县法院进行了认真调研,发现涉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四个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是运输市场不规范。由于相关规章制度的缺失和执法上存在疏漏,交通运输企业往往受经济利益驱使,置国家道路运输安全规章制度不顾,追求利益最大化,相互间争客源、压价格,驾驶员超时或疲劳驾驶,从而导致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抽样案件中,此类情况占5.4%。路政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度不大,超载超限情况频现,抽样案件中货车、大型客车发生事故占38.7%。
二是道路建设相对滞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汽车数量急剧增长,道路建设速度无法和车辆增长成正比,道路建设滞后,车容量明显不足,致使道路拥堵现象突出。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新建道路主要集中在城市外围,市中心道路建设滞后,抽样案件中,在中心区内的十字路口、交叉路口等发生事故的占52.2%,另外,房屋建设主要是集中在中心区内,致使原本拥挤道路负荷量增加,增加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农村道路管理不到位。村村通道路养护问题较多,由于资金不足,无固定养护人员,只能进行季节性或临时性养护。该院今年1-5月受理的这三类案件中,在村村通公路上因道路养护问题致事故发生的占9.7%。另外,由于农村公路管理执法人员的短缺,致使农村公路上“非法营运”现象严重,在“赶集”、“操办婚丧嫁娶”等场合,货运农用车甚至已报废车辆“上路”应运而生,且严重超员超载,抽样案件中此类情况占8.5%。
四是管理水平待加强。缺乏相对专业的运输安全管理人才,现有的安全管理人员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普遍不高,规章制度意识相对薄弱,致使制度没有真正落实,挂靠经营、隐患车辆上路等时有发生。司机的法律意识不强,闯红灯、抢道、占道驾驶、酒后驾驶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屡屡发生,此类情况致事故发生占抽样案件的13.4 %,而在交通管理方面往往以罚代法,姑息纵容了违章违法行为。
(据泾县法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