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信息化建设,多措并举,用实际行动兑现“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
拓宽信息渠道,密织查控网。克服基础设施陈旧的困难,加强执行指挥平台建设,建成以“总对总”为核心、“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为补充,覆盖全国、全省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车辆、证券、股权、房地产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执行查控体系,2015年以来快速查询涉案被执行人91543人次,银行存款累计8300余万元。同时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积极探索委托审计、委托调查、悬赏执行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发现被执行人财产。
“一中心三小组”,执行配置再优化。积极整合执行工作力量,打破执行案件“一人包案到底”的责任制模式,创建“一中心三小组”工作机制,在执行局设立三个执行实施小组和一个指挥中心,执行小组实行“1+1+1”的模式,即由1名副局长(政委)、1名执行员和1名法警组成,负责案件的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流程的动态跟踪,信息汇总、分析、反馈,解决执行权配置和运行问题。同时严格把控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切实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问题。2015年以来,通过推行工作机制改革共清理各类积案1681件。
协调配合,打好拒执“组合拳”。每年定期开展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之间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的协调配合,将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并定期通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对人大代表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请求许可对人大代表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健全完善执行监督机制,落实执行监督通报制度,对上级法院反复监督、顶拖不办等问题,由纪检部门介入处理。2015年以来,该院共移送拒执犯罪案件4件,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3件,对4名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均获人大常委会许可。
联合惩戒,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不断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铁路、民航、银行、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和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2015年以来,该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期2882条,限制出境3人、司法拘留238人次。127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2016年7月1日,云南普洱的李某回家看望父母,购买飞机票时,因其系失信被执行人被拒,后主动到法院缴纳执行款。2015年,该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营造氛围,着力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发布执行工作动态、案例,向社会全面展示执行工作成效,惩戒失信、褒奖诚信,积极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引导社会公众客观、正确地认识执行难以及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之间的关系,增强防范意识,正确对待和有效避免市场经济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积极营造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2015年以来,该院共发布执行类稿件57篇,开展代表委员看执行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