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知道错了,这是10300元执行款,赶紧把我老公从拘留所里放出来吧!”,2018年1月18日,家住宁国市梅林镇的张某一大早就来到宁国市法院执行局,将执行款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连声说到:“这次是我们不对,不该拖欠工人的辛苦钱,拜托赶紧把我老公放出来吧!”。
2016年,周某在黄山市黟县承建了一处工程,因为年关工人短缺,周某便在自己的村上招了刘某等六名农民工去工地帮忙。工程结束后,刘某等人多次向周某索要工资款,周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2017年2月,刘某等人无奈将周某诉至宁国市法院,法院查清事实后,判决周某立即还款。可是,判决生效后,周某不但不还款,还到处“躲猫猫”,2018年1月,刘某等人到宁国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周某在收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不仅不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在执行法官耐心反复的做思想工作之后,还采取躲避的方法对抗执行。针对周某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周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拘留第二天,执行法官就接到周某老婆张某打来的电话,称周某在拘留所已经自省悔过,愿意履行判决。1月18日,张某早早地在法院执行局门口等着,主动交齐了10300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