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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法院出台纪检监察“三线”管理制度立足“抓早、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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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旌德法院  发布时间:2018-01-31 14:40:32 打印 字号: | |
  为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月24日,旌德法院印发《旌德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三线”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全院予以实施。

  “三线”即“管理线”、“关注线”、“诫勉谈话线”,《规定》对需要进行提醒、关注、诫勉谈话的23种具体情形进行了罗列,并对如何开展提醒、关注和诫勉谈话进行了程序上的规定,涉及办案质效、纪律作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家庭家风建设等多个方面,直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旨在通过制度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提前介入机制,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该院对提醒、关注、诫勉谈话工作进行备案,并对诫勉谈话结果在院内予以通报,实现普通干警、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逐层化、常态化管理。

  该院还将把执行《规定》与开展案件回访、审务督察等工作结合起来,严明纪律戒尺,织牢制度密网,使广大干警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旌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