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绩溪法院四举措保障法官团队信息化工作运行
分享到:
作者:绩溪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4-24 16:43:32 打印 字号: | |
  为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绩溪法院多措并举、突出重点,着力提升法官团队信息化工作水平。

  合理配置法官团队。建立9个审判业务团队,每个团队配置2至3名法官、1至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充分考量法官审判经验与年轻助理及书记员数字化办公能力的结合程度,确保每个法官团队信息化工作效率整体稳定。探索法官团队人员配备补充机制,缓解调动、轮岗、交流对团队正常工作造成的影响。在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中注重测试数字化办公水平,将电脑操作、文字录入、多媒体软硬件运用作为考察重点。

  强化数据信息安全管理。严格对照法官团队人员,重新梳理法官、助理、书记员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数字法庭管理系统、内部网络共享平台的账户、密码,确保独立运行、相互保密。继续贯彻“一岗双责”工作职能,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推行“专机专用”,限制专用机接入外网,通过层层落实、互相监督,保障信息安全。召开干警例会宣讲典型案件,强调信息安全重要性,组织部分法官参与保密工作讲座和培训,着力提升法官团队信息安全意识。

  保障设备顺畅运行。为审判团队安排固定的案件评议室,配置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组织专人定期清扫维护,及时检查软硬件设施使用情况。探索信息化资产管理机制,落实机房、扫描室、数字法庭、背包法庭、执行指挥中心使用制度,依据不同案件的适用程序、审理时限等相关因素,科学安排各个审判团队使用大型信息化设备的顺位,预防因集中办案、互相冲突导致审判效率降低等问题。

  加强数字化办公能力。组织全院24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开展信息化办公软件集中培训,总结归纳法官团队运行以来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进一步提升审判团队对各类信息设备的操作水平。重点强化执行员、司法警察对执行指挥中心、执法记录仪、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的使用能力,通过“多演练、多交流”帮助接受能力弱、技能掌握差的同志锤炼操作技巧,全面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绩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