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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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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泾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5-26 09:24:3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院的联络工作,5月23日,泾县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苏某某原系安徽泾县某山庄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起,苏某某在扩建山庄过程中,因资金不足高息举债。为获取资金,在无任何吸收公众存款资质且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采取“口口相传”的传播途径,以承诺定期还本付息,先行支付利息、高额回报等方式,不加区别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大量非法吸收存款1500万余元。2016年10月31日,泾县法院受理该案。

  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庭审结束后,法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畅所欲言,纷纷表示通过庭审观摩活动,使自己更加理性和全面的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希望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增强审判透明度。

  近年来,泾县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效,定期主动与人大联络,广泛征求并积极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主动让大家了解法院审判工作运行过程,体现了法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着力构建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目标,实现司法公开与公正司法的决心。
责任编辑:泾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