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今天一定把钱交过来,能不能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移除。”5月16日,因无法购买飞机票、滞留机场的王某急忙电话联系宣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并主动要求还钱。
王某系河北某酒业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9月28日,河北某酒业公司向安徽某酒业公司购买黄酒,价格共计14万余元。然而收到货后,河北某酒业公司迟迟未给付货款,经安徽某酒业公司多次催要后,依然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2016年11月15日,安徽某酒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生效后,河北某酒业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后,安徽某酒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河北某酒业公司负责人王某未果,于是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6万元存款,并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5月16日,急着前往外地谈生意的王某,在购买飞机票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你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飞机票。”感受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王某,明白自己再也无法逃避执行,于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在当天到法院缴纳剩余8万余元执行款。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