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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组织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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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泾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7-08-17 08:59:1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8月11日下午,泾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

  黄大年同志作为新时期归国留学人员爱国报国的先进楷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他用一生的实践诠释着爱国主义精神,展示着共产党人和爱国报国知识分子的品格和风骨。

  通过学习,干警们纷纷表示要将黄大年同志作为学习模范,立足本职工作,把爱国精神、敬业精神、拼搏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努力为祖国审判事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泾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