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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十年反目为欠款 法院一朝执行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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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旌德法院  发布时间:2018-05-30 16:46:43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中午,旌德县法院值班室里,来了一通特殊的电话:“喂,是法院么,我们这里是旌阳镇派出所,能不能接一下执行庭电话,有一件治安案件需要你们法院执行庭来协调。”接到通知的执行法官,立即从乡镇执行一线赶到派出所,原来这起治安案件是由一起兄弟合伙协议纠纷的执行案件导致的。

  据了解,王某甲与王某乙原本是亲兄弟,2008年,哥俩合伙做生意,结果生意失败,双方就财物分割发生了纠纷,随即诉讼至旌德法院。2009年6月,经法院依法判决, 哥哥王某甲支付弟弟王某乙各项费用共计20940元。判决后,王某甲以经济困难为由,并没有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2009年8月,王某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调查后并未发现王某甲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王某甲常年外出务工一直未回家,不知去向,案件陷入僵局,只得依法终结该案的执行程序。

  2018年5月27日上午,王某乙和妻子在医院探望病人时,偶然发现走在前面的人很像自己失踪十年的哥哥王某甲,在上前询问时确认那人就是王某甲,两人因欠款的事协商不成扭打在一起,随后被带回公安机关,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公安机关立即联系法院。

  在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一方面告知王某甲,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其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影响今后生产生活,严重的甚至要被拘留。一方面从亲情着手做王某乙的思想工作。最终,哥哥王某甲提出,自家经济确实困难,希望能以10000元了解此案,弟弟王某乙也念及兄弟亲情,愿意以10000元了结该案,主动放弃剩余10940元,双方签订协议,达成执行和解,王某甲当场支付欠款10000元。
责任编辑:旌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