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杜,这些年不好意思了,晚上我做东给你赔罪”,“没事没事,还要感谢执行法官的努力,才让我们老哥俩重归于好!”宁国市法院执行大厅内,两位老人把手紧紧握在一起。
老杜和老方本是多年的好朋友,2006年3月,老方因办厂向老杜借款27900元,约定两年内还钱,后因资金周转困难,两人协商将还款期限延至2009年2月。然而还款期限已过,老方仅于2009年5月归还1000元,后便再不归还,老杜见老方多次失信,一气之下将老方诉至宁国市法院。判决生效后,老方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老杜遂向宁国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解,两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每月偿还400元至付清为至。此时,昔日的好友已势同水火,老方并未按时履行,截止2018年6月,老方仍欠本息11500元。
2018年6月19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老方家中,并将其带至宁国市法院,告知其若再不履行义务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法官,不是我不还钱,只是我心里忍不下这口气,那么多年的朋友,说翻脸就翻脸,还去法院告我,把我的脸都丢光了”老方向法官抱怨到。“毕竟是你欠了钱,并且多次向朋友失信,不值得为了一点小钱伤了情谊…”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老方渐渐没了脾气,并表示希望可以联系老杜来法院解决案件。
法官联系老杜来到法院后,其先还赌气表示一毛钱都不能少,看到老方向自己道歉后,态度也渐渐缓和下来。在法官的劝说下,两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尾款以7000元一次性付清,老方当即让家人送来7000元交给老杜,这才出现了开始的那一幕,两人重归于好,案件顺利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