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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失踪”小钱不还 再见面债务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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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绩溪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8-06-27 17:01:32 打印 字号: | |
  借钱不还“玩失踪”,是很多民间借贷案件产生的根源,许某就是这样成为一起仅5000元借款本金的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并且“成功”的把自己“躲”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事情发生在2014年7月1日,许某因资金临时周转向汪某借款5000元,约定了利息,并承诺10日内归还,借款到期后,许某不仅没有归还,连人都消失不见了,直至2016年1月,苦寻无果的汪某将许某诉至法院,请求返还本金及按月息2分计算利息至还清为止。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穷尽送达手段均未成功,于是采取公告送达缺席审判的方式了结了此案,依法支持了原告合理的诉请。

  案件生效后,许某仍未出现亦未主动履行,汪某遂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许某本人及查询许某财产,均无结果。2018年6月21日22时,联动单位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实时监控许某在一家宾馆登记住宿,在公安局的协助下,许某顺利被拘传,此时距借款行为发生时已达四年之久,被拘后,经执行法官苦心劝解,许某终于意识自己避而不见行为的错误性,为了5000元借款让自己成为一名“老赖”实不划算,于是主动请求执行和解,6月22日,被执行人许某与申请人汪某达成执行和解,自2018年7月起分期支付,双方确认本金及利息为10000元。
责任编辑:绩溪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