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凌晨5点整,泾县法院8名执行干警在法院大楼前集合完毕,由执行局副局长胡银华、孙山中带队,穿越雨幕开展了一场突击执行行动,最终成功执结两起“骨头案”。
2006年11月6日,杜某以转贷为由向泾县农商行(原泾县信用联社)贷款4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期满前,杜某又申请展期1年,但之后仍未偿还本息,泾县农商行经催收无果,于2016年1月19诉至法院。而杜某拒不履行法院要求其偿还贷款的生效判决,2018年1月18日,泾县农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杜某沟通,但杜某不断寻找各种借口逃避执行,法官遂决定利用周末凌晨开展突击,一举攻破其心理防线。果然,被干警们从睡梦中叫醒的杜某毫无防备地被带上了警车。
之后,干警们又赶往另一名被执行人陈某家中。陈某曾于2012年6月向申请人张某借款3万元,逾期未还,张某于同年9月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一个月内归还全部本息,但陈某并未履行生效调解协议。面对干警们的围堵,陈某一开始还妄想蒙混过关,声称其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法官当即联系张某核实,张某告知陈某并未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眼看逃脱无望,陈某在被带回法院后即表示希望和解,保证一年半内还清本息,并由其弟弟做担保,张某再三考虑后表示同意,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另一边,心理防线早已溃败的杜某也明白“赖无可赖”,最终在法官的教育劝导下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这两起陈年“骨头案”就此顺利攻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