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结合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持续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有效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工作作风、维护司法形象。
加强组织保障。审务督察由院领导带队,与院监察室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组成审务督察小组,通过实地巡查、调取视频监控、查阅资料等方式,每月不定期对服务窗口、法庭、接待室、办公室等开展督察2次以上。
明确督察重点。将督察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大讨论、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等相结合,以司法作风为重点,以法庭、窗口、办公室等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出问题的岗位为中心,督察内容包含上下班时间、人员在岗行为、庭审作风、会议纪律、办公室卫生状况、公车使用等情况。
定期通报点评。建立审务督察月通报制度,每次督察后编发《审务督察通报》,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类,指出存在问题的庭室及个人,实行点名通报,并提出纠正这些问题的建议,督促责任庭室、个人进行整改。对有违反规定的干警严格处理,使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接受督察、自我约束、及时整改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