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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赴欧洲比赛缺乏监护人证明 法院及时判决化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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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德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06 16:35:45 打印 字号: | |
  2018年6月29日,广德县法院迅速审结了一起申请指定监护人纠纷案。

  当天上午,广德法院立案大厅迎来了一位行色匆匆的中年男子和一名少年。工作人员经过询问得知,原来该男子和少年是一对叔侄,二人来到法院,是希望法院能够帮忙开具一份监护人身份证明。

  该名少年名叫杨某某,今年16岁。最近,杨某某要远赴欧洲参加一场摔跤比赛,却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被一份《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拦在了门外。原来,杨某某的生父早年去世,母亲下落不明,尽管有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明其叔叔杨某甲为其监护人,但由于欧洲法律只认可法院的裁判文书,没有裁判文书确定少年的监护人,就无法办理参赛手续。无奈,杨某某与其叔叔只好来法院求助,希望法院能够出具一份裁判文书,指定杨某甲为杨某某的监护人。

  情况紧急,收到申请书之后,广德法院法官迅速审查材料,包括派出所证明、公证书、村委会证明等,之后又一一联系了少年的大伯、两位姑姑及另外一名叔叔,询问四人对杨某甲为杨某某的监护人有无异议,四人均表示无异议。法院遂迅速出具判决书,指定杨某甲为杨某某的监护人。

  该案从立案到审结完毕,仅花了半天时间,而且未收取分文诉讼费,成功帮助申请人解决了燃眉之急,赢得了当事人的一片感动和谢意。
责任编辑:广德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