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我们已经帮你协商好了一套廉租房,你明天就可以去领钥匙搬进去”宁国市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正在给某案件被执行人打电话。法院给被执行人帮忙协商廉租房?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2013年,张红与丈夫因资金周转需要陆续向朋友陈某借款540000元,不料生意失败欠款一直未偿还,昔日的朋友对簿公堂,法院判决生效后,张红夫妻也一直未还款。陈某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刻对张红夫妻俩的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这一查,法官犯了难,张红夫妻的名下一没存款二没车,“穷”得就剩一套房了,而且张某的丈夫还患病在家。
2018年5月,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次协商,将张红夫妻的唯一房屋在网上进行了司法拍卖,拍卖款到账后对陈某的欠款进行了偿还,但因为给张红预留了8万元的安置费,陈某的债务并未得到清偿。2018年6月,张红又来到宁国市法院执行局,见到执行法官后她拿出了一个小布包,里面是八万元现金,“法官,我房子卖了,还有一点安置费,欠别人的钱总是要给的,人要讲信用,我们决定将这点安置费履行本案义务。”执行法官见到张红这样也很感动,考虑到张红家里的特殊情况,决定帮助其向房管局申请一套廉租房。
7月11日,廉租房申请成功,执行法官立刻给张红打电话,好让他们早日结束居无定所的日子,电话那头,张红连声道谢,感谢宁国市法院司法为民,帮助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一件陈案至此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