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清晨,被执行人汪某和王某行色匆匆来到宣州区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要求将其在失信名单中删除。
汪某与王某分别为一起健康纠纷权案件两被告的监护人,案经判决后,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躲避执行,后因居住地拆迁,两人乘此搬离,案件执行线索一度中断。“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响以来,该院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通过各类媒介全方位曝光“老赖”信息。汪某与王某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看到自己的照片和信息后,打听到只有履行了法定义务,自己才能在“老赖”榜上除名,于是出现了上文中的一幕。
无独有偶,8月6日,被执行人安徽某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因慑于失信名单威力,也委托律师将其全部执行款交至法院。该公司是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赔偿原告徐某损失8000元。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该公司拒不履行,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刘某沟通无果,后发现该公司早已停产一年多,且现在公司内无任何员工,刘某也早已前往南京务工,不愿回来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自己失信的消息在朋友圈传的沸沸扬扬,原本不愿配合的刘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表示自己会尽快将执行款交至法院。
“江淮风暴”以来,宣州区法院对于符合纳入失信条件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名单,并通过公开曝光失信人员照片、发布悬赏公告、定制失信彩铃等信用惩戒方式倒逼“老赖”履行义务,有力地助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