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这笔货款要不到了,没想到你们最终能帮我讨到,真是太感谢了!” 近日,申请执行人陈先生在广德法院接到案件款时,不断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随后,他坚持从执行案款中拿出2万元,表示要捐赠给该院进行司法救助,帮助那些需要救助的申请执行人。
2016年11月,原告安徽某建材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广德法院。广德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给付拖欠原告的货款人民币97450元及违约金19490元。但是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赔偿义务,原告公司总经理陈某某在百般无奈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17年9月底和10月底,分批次归还申请人货款47000元与50000元。但是,被执行人履行完47000元还款义务后,余款却未依照和解协议内容按期履行。双方多次协商终究无果。申请执行人无奈,又找到广德法院执行干警。今年8月,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内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快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和扣划,顺利将剩余案款执行到位,本案顺利执结。
对于广德法院真情为民、高效执行的辛勤付出,申请执行人陈先生表示由衷地称赞。他在听说法院设有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后,为表示感谢,便坚持要从执行案款中捐出2万元,以帮助那些需要救助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表示,法院一定会妥善安排此笔捐赠款,将它用来救助困难申请人,使陈先生的一片爱心能够得到传递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