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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开展老干部调解员制度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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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8-08-27 14:44:1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广德经济发展迅速,案件增长量较大,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广德法院创新开展老干部调解员制度,老干部调解员是特邀调解员以委派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活动,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自2016年开展老干部调解员制度以来,广德法院共受理多元调解案件1586件,审结1373件,结案率高达86.57%,334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其中62件当场履行,效果较好。

  一是调解程序上注重诉调分离。老干部调解员队伍由本院退休法官、司法局退休干部以及社会退休教师组成,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及社会阅历,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道正派、耐心细致。采用委派调解的方式,立案庭收案之后,对于标的额不大、争议不大且事实清楚的案件先不予立案,取得当事人同意之后,交由老干部调解员进行疏通、引导。诉前进行调解,在主体与程序两方面都实现了诉调分离,阻止了信息向审判阶段流动,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案结事了。

  二是调解方式上注重多管齐下。在法院设立专门的老干部调解办公室,老干部调解员联系申请人、被申请人到院进行调解工作。老干部调解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主动邀请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从事实分析、情理分析、心理分析等多角度入手,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为老干部调解员配备法官和法官助理,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

  三是作用发挥上注重社会效果。注重法治宣传,老干部调解员在开展调解工作的同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对群众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释疑解惑。注重信息归集,及时收集群众诉求、意见、建议,掌握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下情上达,确保信息运行畅通.注重矛盾化解,利用社会威望和法律知识对矛盾纠纷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做好疏导化解,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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