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院了,大过年的还出警,帮我挽回损失,让对方欠我的钱一次性还清了”。申请执行人周某拿到全部拖欠借款时激动地说道。
据悉,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章某原本系朋友关系,2015年12月,章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借款30000元,并立下借条。借款到期后,章某未按照约定还款,周某多次催讨,章某仍以各种借口不予归还,周某遂起诉至绩溪法院。判决生效后,章某始终未履行义务,周某便向绩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章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章某本人也因逃债一直下落不明,该案一度只能“终本”。
今年春节假期,绩溪法院执行“不打烊”。正月初六,执行干警又如期来到章某家门口“转转”,发现章某居然回家了。执行干警迅速将章某堵在家中,对其释明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压力,章某通过银行转账,当场履行全部欠款30000元,并交纳诉讼费275元、执行费350元。正月初七,节后工作日的第一天,申请人周某来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